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稅免征額調(diào)至3500元,并由9級累進稅率調(diào)整修改為7級超額累進稅率。記者隨機采訪了部分臨沂市民,不少市民稱免征額提高到3500元符合預期。
這是自1994年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第3次提高個稅免征額。2006年,免征額從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額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減稅額是最大的一次。
在稅率上將第一級月納稅所得額1500元的稅率由5%調(diào)整至3%。這樣看來,納稅人的稅負有所減輕。
“假如免征額調(diào)整為3500元,我每個月少繳150元錢,挺好的啊!”市民王先生告訴記者。王先生在市區(qū)一家公司做會計工作,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他自己為例,扣除保險后,王先生4月份和5月份的工資分別為4000元和3905元,繳納的個稅分別為175元和165.5元。如果按照新的征稅規(guī)定,個稅免征額調(diào)整為3500元,將稅率表中的最低一級稅率由5%調(diào)低至3%。他4、5月份分別繳納15元和12.15元,分別少繳納160元和153.35元。
臨沂啟陽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任增國說,可能是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價水平的持續(xù)上漲,使得民眾對于個稅免征額的額度,都希望定得能夠高一些。本次調(diào)整力度,可以說為工薪階層減輕了很大的負擔。
任增國提出,一些發(fā)達國家在個稅問題上,采取以家庭為單位的征收方式,這樣比較公平,因為每個人的家庭背景不同,家庭負擔也各不相同。但我國的情況比較復雜,類似的個稅申報辦法可能短期內(nèi)不容易實現(xiàn)。